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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学习新修改《计量法》  
来源: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12日 【】 【】 【
 

     

      2017 122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八十六号主席令,自20171228日起施行。为深入学习《计量法》,近期,市工商质监局认真组织市局机关、市质计所、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、技术人员开展了《计量法》的学习活动。 

此次新《计量法》共有8处修改,取消了有关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,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、激发市场活力的精神。取消行政许可后,计量行政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该法第十三条规定的“计量器具型式批准”许可,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,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,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 

通过此次学习活动,我局将进一步向社会宣传贯彻《计量法》,在监管工作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计量的法律法规,做到依法行政。 
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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